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国家文化部对这块是有着一定的严格要求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。
(1)必须是内资企业
(2)注册地址、真实办公地址
(3)有相应的网站,域名备案主体是公司,服务器在本地;
(4)单位的名称、住所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
(5)营业执照必须有对应的经营范围,如没有需要增项;
(6)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;
(7)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(毕业证书);
(8)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、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;
看了上面的文章似乎感觉很简单。其实你在办理过程中会有很多误区。今天我们就分享网站内容审核的要求来着重讲一下;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内容审核要点
一、网站功能
1、名称:
网络文化产品如果涉及到著名的人物、重大历史事件、地名等内容的不得歪曲事实;不得以政治、宗教等作为议题;不得出现含有色情、暴力、犯罪等低俗内容。
2、网络文化产品的背景:
出现以历史背景为题材的,不得恶意篡改历史事件、扭曲历史人物形象。
3、音乐音效:
网络文化产品出现音效的,必须符合国家版权管理的相关法规,不能侵犯版权,提供非法下载等。
4、网络文化产品的场景:
对于那些血腥、暴力、色情、变态等情节的应予以杜绝;不得可以渲染血腥恐怖的内容,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。
5、角色设计:
角色的形象设计不得以血腥、恐怖等形象出现,不得违背社会道德准则,对于容易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应予以杜绝。
6、道具设计:
道具种类不得包括宣扬赌博、暴力、犯罪、淫秽色情、吸毒、邪教等内容,道具不得以迷信、邪教、违禁药品等命名。
7、战斗功能:
玩家间的PK必须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,不得带有恶意PK,需在时间、地点等方面进行限制,不得含诱发玩家报复心理的相关诱因。场面不得可以渲染血腥、恐怖内容等画面。
二、网站内容
网站内容需包含:网站名称、网站备案号、公司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、版权说明、游戏忠告等